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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大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大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全力做好防风险、补短板、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增强检察担当,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持续打好公共安全保卫战。在依法战疫中主动履行检察职责,抽派干部到定点帮扶乡镇协助开展疫情防控,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切实加强联防联控。全力投入平安建设,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44件899人,批准逮捕348件572人,不批准逮捕193件31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24件835人,提起公诉332件572人,不起诉159件208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2件19人。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涉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95人,以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8件49人,提起公诉4件47人。结合检察办案,向公安机关提出“打财断血”建议5件85人,向法院提出附加财产刑量刑建议2件33人。深入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件,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件。

       三是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受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受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审查起诉案件2件4人,提起公诉1件1人,向县监委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6件。协助市检察院立案查办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新区分局原局长谢品邦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人。立案查办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新区分局梨树派出所原民警彭凯涉嫌徇私枉法案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亮剑”,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1人,提起公诉37件45人。坚持少捕慎诉,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1人,不起诉23件26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6件7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20余次。选派24名检察官兼任6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6名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辅导员,到学校上法治课83次。联合县教育科技局对149所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导检查,为300余所中小学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培训。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1件78人,提起公诉22件41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拍摄了防诈骗系列微电影《无尽的谎言》。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通告》,积极参与金融违法犯罪综合治理。

二是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重拳打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犯农民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01件180人,提起公诉92件166人。通过办案,为2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68万元。积极开展法治进农家,走访农户1600余户,开展法治讲习5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3件,对不尽赡养义务开展训诫9人,建议公安机关对恶意干扰脱贫攻坚的给予行政拘留处罚5人。帮助定点帮扶乡镇引进龙头企业1个,为定点帮扶乡镇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60万元。

三是守护青山绿水和“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件3人。批准逮捕破坏森林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4件4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督促整治垃圾填埋场3个,种植树木1200余株。监督林业部门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45件,督促砂石厂恢复植被120余亩。监督3名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鱼苗12500尾。

       四是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批准逮捕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51件91人,提起公诉34件54人。批准逮捕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9件28人,提起公诉18件40人。对企业家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22人,不起诉8人,建议对被刑事羁押的9名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变更了刑事强制措施。与县法院、公安局、工商联联合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机制》等,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检察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促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34人;对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99人;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172人。依法纠正侦查取证活动违法11件次,排除非法证据2件,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1件1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77件546人,其中,不起诉164件197人。向县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52人,被采纳416人。对认为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1件。率先在全市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

       二是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7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对3件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立足司法办案化解矛盾,受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55件,接待群众来访26人次,依法办结答复。联合县扶贫办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89万元,防止被害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

       三是持续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选派23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乡镇(街道)公益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治服务。走访26个乡镇,实地勘察13个饮用水源地,实地走访11个重点排污企业,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0余条,收集证据5000余份,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9件。对怠于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办理了全市首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案件。   

       四是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向县看守所发出羁押期限届满提示1955人次,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12次。针对未依法交付执行、未依法送达法律文书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件。针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件。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监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需收监的,督促公安机关执行收监3人。对18名特赦对象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1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

      四、持续落实管检治检责任,促进公正规范司法

    注重抓队伍强基础,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和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一是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集体约谈22人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件次,住违规过问或插手干预检察办案的“后门”。“6+2”模式设置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招录18名聘用制书记员。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朗读会,23名干警登台朗读。组织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及贵州分院等参加教育培训17批25人次,组织参加网络教育培训学习13期123人次,加强干部队伍培养。

      二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为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劳动模范、教师学生代表等90余人次,参加“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503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82条,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90件,接待律师201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依托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对1073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评查案件502件,制作电子卷宗577件1502册。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应用中国知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律文书公开网,让信息共享平台成为检察办案电子“工具书”强力推进检察业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运行,得到全省通报表扬。

      四是扎实推进新媒体建设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新闻产品,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认真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扩大检察朋友圈。通过“大方检察”微信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50余次,阅读量达到22万次。2019年,“大方检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连续两年蝉联基层检察院榜首,得到全省通报表扬。

      各位代表,2019年以来,我们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检察改革、履行检察职责,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交流发言;荣获市委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内设机构改革成型,80、90后中层干部达77.8%;案件管理、刑事执行检察等11项考核指标夺得全市第一名,整体工作连续四年名列全市第二名。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关爱。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补短板、强弱项任务仍然艰巨一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还做得不够实,检察监督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路径需要进一步拓宽;四是检察官去行政化和行政人员去空心化需要进一步做实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着力点,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准确把握服务保障社会稳定的新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疫后社会治理。

    二是准确把握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新要求。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方面履行检察职责、展现检察担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三是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法治建设新要求。坚持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同步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四是准确把握服务保障自身建设新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业绩考核考评,激发内生新动力。注重智慧检务建设规划前瞻性,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大宣传”体系,增强检察工作知晓度。

各位代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努力答好新时代人民问卷,奋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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