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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4月12日在大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大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新时代的检察力量。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11件728人,批准逮捕338件46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0件589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91件383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2件14人。重拳打击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网络贩枪等新型犯罪,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3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3件11人,提起公诉2件8人。对违法上访犯罪行为敢于“亮剑”,批准逮捕2件3人,提起公诉1件2人。

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如期完成侦查预防部门的职能、机构、编制转隶工作。成立职务犯罪审查部门,办结遗留的5件未结案件,实现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受理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9人,对涉嫌受贿犯罪的大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原局长吴维举,大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局原副局长黎勇,大方县城乡规划局原副局长韩军,大方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大方县新九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定军,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交通公路管理所原所长杨文波,大方县龙云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亚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不起诉3人。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释法析理16件,促成息诉罢访。对犯罪情节轻微和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的,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70件92人。认真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件17人,节约司法成本。联合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协助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四是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件35人,提起公诉16件16人。坚持少捕慎诉,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1人依法批准逮捕,对32人不批准逮捕,对26人提起公诉,对10人作不起诉处理。对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回访帮教20人次,开展心理辅导20人次。组织办案检察官到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0余次,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讲座10余次,对生活困难的11名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合力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服从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到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一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批准逮捕90人,提起公诉56人。对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4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与县监察委、法院、公安、工商联等21家单位建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衔接机制。与建材、房地产、银行等行业的20余家企业代表召开“两长”座谈;与县司法局及3家律师事务所就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运用法律武器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达成共识,共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做实生态检察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11人,批准逮捕3件3人,不批准逮捕4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8人,起诉1件1人,不起诉6件7人。向林业、国土等生态执法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77件,在大方县星宿乡建立大方县第二个补植复绿基地1200余亩,补植树苗13万余株,督促采矿企业主对40个矿山完成覆土300亩,补种树木1050株,向百里杜鹃林业局提出检察建议,治理百里杜鹃湖水域490.5亩。对辖区内的发电、建材、化工、煤矿、砂厂、污水处理等30余家污染物排放企业实地走访,督促加强污染治理和管控。利用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监督6名犯罪嫌疑人落实补植复绿,面积136亩,补植树苗16885株,监督6名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鱼苗1.26万尾,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检察责任。

       三是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抽派4名检察人员驻村,解决驻村工作经费2.5万元。抽派2名乡科级干部常驻长石镇帮扶脱贫攻坚,帮助协调项目11个,到位资金74.26万元。自筹资金70余万元帮助解决长石镇脱贫攻坚补短板。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千名政法干部进村寨,法治惠民服务助脱贫”行动,与28个行政村建立法治联系机制。结合脱贫攻坚和“法治大方”创建工作,为因案致贫的20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1.79万元,深入村组走访农户2400余户,开展新时代法治讲习110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23件,建议公安机关收戒吸毒人员3人,训诫不尽赡养义务群众34人,建议公安给予行政拘留处罚7人,救助精神病人3人,减少不稳定因素。

    三、坚持双赢共赢多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牢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保持加强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一是不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1人,监督撤案5件7人。依法纠正侦查取证活动违法30件次,排除非法证据2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案件22件,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12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09人。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3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县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37件,得到采纳41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2件

二是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9件,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抗诉1件,获得支持;办理申请执行监督8件,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件,得到采纳;1件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民事行政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针对废弃矿山植被恢复、非法占用林地、企业扬尘污染、城市污水管网、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2件,得到采纳。

三是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县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与22家单位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1件在食品药品领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1件已获得胜诉判决。办理的全省首例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毕节市十大精品案例,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十二大典型案例。

 四是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向在押人员发放告知书792份,向看守所进行羁押期限届满提示1994人次,审查收押、释放、投入劳改等各类法律文书5019份。针对看守所存在监管安全隐患、法院刑期计算错误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1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2件,督促加强监管;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监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需收监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向原判决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17件,督促收监7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2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件,建议办案机关对41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1件被评定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例。

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坚持把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管检治检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一是压实从严治检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成干部常态化约谈室,集体约谈32人次,预防提醒约谈96人次。出台《检察人员思想动态收集分析研判制度》《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出台《案件流程督察预警办法(暂行)》《公诉业务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暂行)》《侦查监督业务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暂行)》等规定,强化执法办案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二是抓牢检察队伍建设。举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朗读会,23名干警登台朗读。组织干警参加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学习30余次,到浙江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等开展教育培训41批122人次,组织参加中国检察网络学习10期136人次。配合县委、市检察院考察提拔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副检察长,遴选员额制检察官1名,按期晋升2名检察官等级;配合市检察院完成3名三级高级检察官、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选升考察。

       三是打造“智慧检务”升级版。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数据展示中心、语音智能分析处理平台,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开通“掌上检务”平台,公益诉讼、侦查监督、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预约接待等六大模块投入应用,群众可通过平台反映各类涉检诉求并适时查阅案件办理情况。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实现办案辅助系统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等业务应用系统全覆盖,为检察决策提供智能辅助、智能分析

四是主动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对940件案件开展风险评估,组织评查案件19次465件,导出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52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444份。运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开展以案说法,阅读量70万次,让检察工作“朋友圈”越来越广。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大方检察”微信公众号六次进入全国前二十强,名列2018年度全国“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第六名,连续十次进入全省前三名,综合影响力名列全省第二名拍摄了《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专题片,发布的《40年来!我们初心未改!》荣获最高检“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新媒体作品大赛”优秀奖。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构建检律关系、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走近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保护未成年人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收集到意见建议30余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司法救助和刑事申诉公开听证、公开答复7次。邀请人大代表体验和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派员调查核实,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获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队伍管理系统岗位练兵优秀奖”,被县委表彰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党组”。十项检察业务考核指标勇夺全市“单项冠军”,整体工作连续三年稳居全市第二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注。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关注、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精准服务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履行,存在不均衡、不全面的问题;三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不深,检察信息化技术建设任重道远四是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仍需做深做实,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心聚力,深耕主责主业,做优做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企专项工作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耕主责主业,做优做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依法纠正实体错误和程序违法,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全面、平稳、充分发展。

       四是始终坚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优化效能,合理配置办案资源,积极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统筹抓好政治、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扎实开展“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潮头,勇者当先。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不平凡的四十载,变的是时间,不变的是初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不辱使命,再接再厉,奋力为检察事业蓬勃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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