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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风采之李琴
时间:2018-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物简介]  

  李琴,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至今,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任办事员、科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员额制检察官,曾被大方县委、政府授予“优秀人民检察官”荣誉称号。 

  在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陈列室的角落里,摆放着这样一面锦旗,上书:“立检为公、情系于民”八个大字,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今天,笔者将向您讲述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谈起这面锦旗的来源,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琴还记忆犹新。 

  那是李琴办理的李某某等5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 

  “姐姐,你们放我回去嘛,我保证不再打架了,我会好好读书,以后有能力了一定会回报社会的”。在大方县看守所,李某某哀求地说。 

  “你为什么要把人家打伤呢?” 

  “是他们喊我去的,我不去,他们会看不起我的,说我不讲义气”。 

  …… 

  通过审阅卷宗,李琴发现,李某某系大方某中学高三在校学生,且在校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在班上也名列前茅。 

  通过询问李某某父母,李琴得知,李某某从小患病,身体不太好,且李某某父母已经积极赔付了伤者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并取得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李某某从轻处罚。 

  随后李琴便向伤者及其家属核实相关情况,伤者及其家属表示自己一方也有过错,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李某某进行宽大处理,给他重返校园的机会。 

  于是,李琴根据审阅案卷及调查走访的相关情况,提出了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李某某的承办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相关精神,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李某某,李某某又重返校园。 

  当李某某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便送来了前面所述的那面锦旗。 

  2015年以来,李琴共办理了审查逮捕案件172件,其中批准逮捕案件 119件 ,不批准逮捕案件53件,均未出现错捕、捕后撤案或捕后判无罪的情况;审查起诉案件 102 件,起诉案件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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