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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5-06-09  作者:黄彩图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夯实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的数据基础。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通过明确职责范围、责任归属等要求,进一步确保各项检察业务数据客观真实、及时准确,为依法高效履职办案、科学精准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办法》指出,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是高质量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必须推动业务数据管理与业务质量管理同频共振,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办法》规定,综合业务部门作为业务数据集中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统一管理职责。各业务部门作为业务数据直接管理的责任部门,需指定专门人员作为数据质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数据填录的统计与核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填录、修正案件信息数据。

《办法》明确,对检察业务数据造成不同程度影响的4种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应当移送院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和机关纪委依规依纪处理,并作为纳入年度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业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切实将数据填录、统计、核查等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积极营造重视业务数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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