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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徽映照村委院:一场失火罪庭审,一堂行走的法治课
时间:2025-06-06  作者:贺艳平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延伸司法触角,将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2025年6月4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大方县对江镇大山村村委大院,对一起因祭祀不慎引发的失火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这场开在家门口的庭审,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旨在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提升防火安全意识,筑牢乡村安全防线。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高某某提起公诉,指控其在祭扫时,因疏忽大意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虽经全力扑救,仍造成森林过火面积为2.6037公顷(39.5亩)的严重后果;面对确凿证据,被告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懊悔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的核心环节,公诉人并未局限于指控犯罪,而是面向在场的80余名群众,开展了一场深刻而恳切的法治宣讲。

以案释法,剖析根源

结合本案惨痛教训,深刻指出疏忽大意、防火意识淡薄是火灾发生的主因,强调星火可毁万亩林的巨大风险。

法理交融,厘清责任

清晰阐释《刑法》关于失火罪的规定,明确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情理并重,倡导新风

呼吁村民尊重传统习俗更要敬畏法律、守护家园,提倡文明祭祀,将防火安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槌落下,余音未绝!村民们在庭审结束后纷纷感慨:“以前觉得烧点纸没啥,这回是真知道厉害了!”“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记住教训,检察院这工作做到咱心坎里了”。

下一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庭审搬进群众身边,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把法治的种子深深播撒在这片乡土,进而长成守护绿水青山与万家安宁的坚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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