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是《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真正发挥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指导意义。5月16日,大方人民县检察院会同全县数十家机关单位在大方县新民路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多元形式普及《民法典》知识,为群众提供精准式法律服务,送去“法治及时雨”。
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宣传展板整齐排列,图文并茂地展示着亮点内容和典型案例。
“借钱不还怎么办?”“买到假货能不能要求赔偿?”“老板拖欠工资,民法典管不管?”……
咨询台前,检察人员热情地为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合同借贷纠纷、财产继承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法律知识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详细介绍了“民事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工作,面对面讲解、点对点作答,以“零距离”普法方式,让群众听得明白、记得清楚。
此次普法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将《民法典》这本“生活宝典”传递给群众,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力求实现普法宣传的全覆盖和精准化,与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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