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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三个意识”强化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
时间:2025-04-10  作者:肖明艳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刑罚交付执行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刑罚目的、维护司法权威的关键步骤。近年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转变思维理念,主动靠前发力,不断深化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联动协作,确保依法、规范收押被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强化监督意识,推动监督流程全覆盖

一是树立全程监督理念。将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纳入常态化监督范畴,对案件判决生效到交付执行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是明确监督重点。一方面,重点监督审前未羁押被判处实刑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防止因逮捕证、收监执行文书未及时送达导致罪犯未被交付执行,2023年以来,共督促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30余人。另一方面,关注患病罪犯、老弱病残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防止看守所因监管困难而随意扩大拒收范围,导致刑罚执行受阻。2023年以来,针对看守所违法拒收行为提出监督意见4件。

三是加强规范化检查。主要对审判机关的法律文书开展规范性监督检查,发现法律文书错漏或刑期计算错误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的法律文书内容准确无误。2023年以来,督促纠正执行刑期计算错误4件。



强化协作意识,多措并举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凝聚多方监督力量。在内部协作上,加强与刑事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沟通,主动了解案件诉讼进程,便于第一时间发现监督线索;对外协作上,强化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各自职责,规范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案件判决及交付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并研究解决刑罚交付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采取多元化监督方式。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手段,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交付执行中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对交付执行不及时、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多渠道实现监督覆盖。2023年以来,针对交付执行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0余件。



强化数字意识,智能化提升监督能力

一是研发、应用数字模型,及时发现监督线索。针对刑罚交付执行检察工作中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监督质效不佳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实用,自行研发“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裁判执行文书违法监督模型”,通过调取内外部数据进行智能运算,实现了对人民法院送达执行文书常态化监督,拓宽了监督线索的发现渠道。该模型2024年10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应用。运行以来,已发现监督线索200余件。

二是强化线索调查核实,精准提出监督意见。通过对应用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精准提出书面监督意见,促使审判机关依法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确保了刑罚执行的顺利进行,目前已监督成案50余件,大大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及罪犯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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