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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生态促绿色发展,行刑衔接显监督实效
时间:2025-03-20  作者:罗远希 邓犹健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们已经建立了三级过滤池,排放的污水先经过过滤池沉淀,再抽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又接着用于煤矿洗煤、洗车、冲地等,循环利用”。


近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开展“回头看”时,时任大方县某煤矿煤场管理员的林某某如是说道。


在现场,检察人员经实地勘察与检测,煤矿的污水排放已达标,受污染区域的污染情况已不存在。


“环境变好了,企业也得到健康发展,就感觉这段时间的努力没有白费”。看着面前的绿水青山,该案承办检察官罗远希有感而发道。



案件回顾:

宽严相济护生态,检察监督促整改

时间回溯到2024年4月,林某某安排工作人员将未经净化处理的黑色煤泥水通过暗管直排该地龙潭口地下暗河系统,当日被群众发现举报后而案发。6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考量林某某认罪认罚态度、主动修复环境意愿、偷排污水未造成严重污染及犯罪情节轻微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林某某系履行职务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其所在煤矿应负有此次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及生态修复责任必须落到实处。


同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行刑衔接反向衔接程序,依法向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林某某工作的某煤矿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监督整改。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纳了意见,并第一时间推动企业整改。


整改落地:

罚教结合见真章,科技赋能验实效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林某某及该煤矿积极配合整改,第一时间缴纳罚款10万元,投入专项资金对受污染区域开展土壤修复、生态复绿工程,并通过建立三级过滤池,将污水过滤沉淀后再接入污水处理设施,用于洗煤、洗车、洗地等地方,实现了污水的排放、净化和循环利用。


“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作为煤矿的具体负责人,我一定加强监管,确保不会再有污水排放、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林某如释重负道。


2025年3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对该煤矿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水质快速检测”技术,对涉案区域进行全方位跟踪评估,航拍及检测结果显示,该煤矿污水处理已达到排放标准,受污染区域生态环境已经得到全面恢复。


监督成效:

办理一案治一片,法治护航促发展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是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检察护企+生态保护”理念的典型案例,也是探索“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合监督模式“高质效”履职的生动体现。通过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高效衔接,避免“一诉了之”对企业发展产生过度影响;又通过“处罚+修复”双轨机制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提升。


但“办理一案,不如治理一片”,为持续巩固案件成效,让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路子走稳、走实、走好。2024年3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19家单位联合出台《大方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通过明确职责界限,以检察意见“小切口”推动行政执法“大联动”,既避免“不刑不罚”,也确保“过罚相当”,真正实现从“个案办理”到“长效治理”。


“机制建立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76件。”罗远希说。




下一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府检联动,在服务企业发展与守护绿水青山,助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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