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要求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标准,坚决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切实以高质效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
由检察长督办重大疑难敏感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对重点业务管理进行统筹调度,有效把握办案的趋势性、动态性,既压实司法责任,又提升办案质效。检委会建立“案例学习日”制度,对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进行解剖式阅读,反向检视工作存在短板和改进方法,不断深化业务学习实效;集体讨论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确保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案卡填录标准,明确专人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日常审核,使用“数检通”等工具开展巡查120余次,及时发布问题提示,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更正漏填、错填的案卡信息1200余条,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召开检委会专题对业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点问题、提思路,不断规范办案部门数据填录准确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充分运用“三个结构比”、立足“三个善于”“三个不止于”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聚焦重要业务态势、重要办案领域开展业务态势分析;其中,针对强奸罪作相对不起诉、诉判不一、支持起诉类型较窄等问题,提前分析谋划各业务条线管理重点,为办案部门业务管理指明方向、重点。充分整合检察机关内部数据,研发模型挖掘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和线索,努力实现从“办一案”到“牵一串”的跨越式发展。牵头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应用系统的研发及应用,着力破解检警信息壁垒,实现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制定出台《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人员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把握办案的趋势性、动态性,研究制定检察业务工作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等,细化责任履行方式,促使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的流程、实体、数据填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把好第一关;主办检察官除履行检察官职责外,还应负责办案组承办案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办案组成员的监管工作,压紧责任倒逼高质效履职。 规范检察官联席会议程序,明确应当上会讨论的案件类型,确保应上尽上;拓展讨论范围,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及社会治理问题的分析研判,促进源头治理;强化结果运用,要求承办人在审查报告中对是否采纳参会人员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推动检察官联席会议实质化运行。
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重点针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法律文书、诉讼权益保障等开展监控,通过书面监控通知书或口头提示等方式督促办案部门予以纠正;聚焦办案期限、司法责任制、强制措施、权利保障等办案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对文书制作不完备、文书审批不规范、线下文书传错和漏传、案卡漏填错填等问题,每月定期对问题数最多的办案团队进行通报,纳入年终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考核评价范围,实现实质化流程监控。
以高质效办案为评价标准,以更严一级要求制定《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围绕各条线业务办案质效工作指引,将案件质量评查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瑕疵、重大瑕疵、不合格等次;并把案件线索移送、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等检察履职情况纳入评价范围,抽取评查已办结案件64件,均为合格以上案件,切实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下一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三个管理”为抓手,聚焦业务管理,强化业务质效分析,不断夯实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更好以高质效检察管理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