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守牢发展和安全,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法治力量
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办案职责,更好维护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力推进平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办案就是化解风险”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受理各类案件272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357件、审查起诉案件546件,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63人、起诉511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起诉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高质效检察办案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
二是倾力守护群众“钱袋子”。严厉打击侵财类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件1人,起诉4件57人;批准逮捕线上线下开设赌场犯罪6件8人、起诉11件27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的“两卡”等犯罪86件157人、起诉87件140人,守护人民群众“理财款”“养老钱”。组织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信息公开,对已经公开的2万余条信息进行去识别化处理,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危及公民个人人身或财产安全。对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等突出问题,组织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宣传8次,推动打击治理与宣传防范并重。
三是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案件会商机制,深化融合监督,受邀派员提前介入引导调查案件,受理省、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及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件15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介入意见全部得到采纳,监检衔接更加有效,反腐败工作合力持续增强。审查起诉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11件12人、行贿犯罪1件1人。根据上级检察院安排,组织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件1人,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缺失等问题,向相关发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一体推进标本兼治。
四是着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深入开展“检察护企”“富矿精开”等专项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企刑事案件48件72人;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危险作业等涉矿案件26件41人。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11人、起诉9件76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1件13人、起诉13件14人。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清理挂案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件。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自觉在守护民生福祉中担当作为,答好检护民生“答卷”。
一是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准确把握打击与保护的辩证关系,做实“惩治也是挽救”,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组织检察官到长石镇、小屯乡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余次,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开展送法进校园68次,覆盖4万余人。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通过“一站式”救助中心,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健康检查、证据提取、心理评估,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二是司法温度可感可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认真听取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意见,促进73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和解,让检察办案更有温度。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通过带案下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2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3万元。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为10名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提供民政救济、教育费减免等帮扶措施,为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
三是支持起诉助力维权。用好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工作办法(试行)》,依法支持民事权益受损害但诉讼能力欠缺的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诉讼能力差、诉讼维权能力弱的特殊群体,组建专门办案组,帮助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打造“方正支道”支持起诉检察品牌,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4件,帮助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健康权损害赔偿等42.8万元,努力做实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
四是多元共治化解信访矛盾。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有效开展重复访和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信访事项105件,落实“七日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包案化解信访案件8件;积极邀请律师参与接待化解矛盾纠纷7件。探索适用“人民调解+刑事和解”模式,联合公安机关、综治中心及村居“两委”化解矛盾纠纷4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01件,和解率达87.8%。
三、注重质量和效果,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协同构建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以“四个一”机制助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高质效运行。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建议、客观公正、罪责刑相适应、量刑均衡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3.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3.73%。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72件。持续加强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二是积蓄民事检察动能。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申请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4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9件。紧盯“捏造事实”“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问题,调取民间借贷纠纷、离婚涉财产纠纷等案件600余件,筛选发现虚假诉讼线索4件,依职权制发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份、再审检察建议2份,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件6人,让打“假官司”付出真代价。
三是构建行政检察格局。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受理行政监督案件200件。依托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职能,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组织调解、一体化解等方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件。率先探索与县禁毒办联合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检察监督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会同县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19家单位联合出台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
四是发挥公益诉讼效能。紧盯安全生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与四川省古蔺县、云南省镇雄县等地联合制定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办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7件,督促相关违法主体补植复绿113.9亩,清理各类生活垃圾5吨,整治违法排放粉尘污染空气企业7家。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对相关企业未按规定贮存、利用、处置废弃机油等危险废物,向县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监督,发现安全隐患问题8个,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四、准确把握守正创新,在促进社会治理中提供检察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
一是做好轻微犯罪办理“后半篇文章”。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聚焦“1142思路”,轻微刑事犯罪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达到44.97 %,加快了案件流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案件办理更加优质高效。督促补种树苗10余万株,增殖流放鱼苗300余斤,认购“碳汇”215吨。
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救济程序申诉、信访。全面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反映渠道,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凝聚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等各界力量搭建“临时调解组”,对轻微刑事犯罪,促成刑事和解55件,调解成功率100%,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好诉前程序,促进多方联动、共同发力,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农村医疗机构药品拆零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组织113家药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建立完整的拆零记录,实行闭环管理。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让基本农田不“撂荒”。持续拓展率先探索的“公益诉讼+绿色金融”助力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的模式,督促因资金短缺、发展受阻、生态修复滞后的当事人修建标准化堆粪场和化粪池30个,让返乡创业人才留得住、能致富。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