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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能动履职,为平安大方建设提供了优质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院党组始终注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大方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工作安排,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来谋划,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干警大会、主题党日、“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集中讲评活动等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向前推进。

(二)抓住关键少数积极谋划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班,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法治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校园法治、案件办理等重大事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三)锲而不舍抓牢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明确一名副检察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我院“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每年度专题听取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每季度专题研究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使法治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开展。通过选派干警外出培训、远程视频培训、内部培训等,持之以恒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

二、精准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对党忠诚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我院积极融入县委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力求精准有效服务大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凝心聚力建设平安大方。深入推进“1+5+1”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依法严打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毒品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积极受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并提起公诉。与县公安局举办检警同堂培训,联合出台《关于涉“两卡”犯罪案件重点证据指引(试行)》《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等制度机制。县委主要领导分别在《关于盗窃案有关情况的分析报告》《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有关情况的报告》等报告上作批示,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二)全力以赴护航企业发展。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联系企业、快速办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等专项工作机制,深化落实最高检“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4个“小专项”,积极服务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跟踪服务,并标注办理“合规”“工业”“民营”“涉农”涉专项工作案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涉嫌犯罪逮捕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超期或久拖不结开展挂案清理,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专项工作专席,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涉企专项工作案件受理、办理及诉求反映渠道。

(三)不遗余力投入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法信访大走访”活动,走访群众581户、企业10所、学校6所。主动发挥检察干警担任村(居)法治副主任优势,开展法律服务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370余册(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定点联系帮扶工作,选派34名干警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46户、易致贫边缘户2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2户,发放慰问金16000元,慰问结对帮扶贫困学生3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选派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1名干警驻村帮扶,解决工作经费7万元。为长石镇解决社会治安“1+5+1”重点工作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3+1”问题补短板资金5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有序开展。

(四)用心用力做好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打造宣传品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大走访+宣传,让法治宣传遍地开花。结合政法信访大走访活动,先后对6个乡镇的30个村(居)开展走访和法治宣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二是法治副校长+宣教,做好师生法治教育引导。指派48名员额检察官、助理担任120余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每年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不低于4个课时的“防欺凌、防侵害、防犯罪”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办案+普法,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主动到涉案村民院坝、田间地头、村居两委等地上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联合县法院到现场巡回审理案件,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及警示教育,到校开展模拟法庭3次,覆盖学生300余名。四是媒体矩阵+传播,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发挥院融媒体中心及“两微一端一抖”媒体平台优势,开通《方检普法》《防诈骗》《禁毒宣传》专栏专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同时,院一楼大厅电子大屏全天候不间断播放相关标语,营造浓厚氛围。联合摄制的微电影《公开听证》获法治微电影展最佳剧情片奖。

三、紧盯民生民利,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胸怀“如我在诉” “情同此心”的民生思维,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神圣使命,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让未成年人更有“温暖感”,让弱势群体更有“尊严感”。

(一)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主动适应社会犯罪结构和刑罚结构逐渐轻缓化趋势,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注重与法院分工负责、配合制约,不断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精准度。撰写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研究》获湖北省轻罪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采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件,推动地方或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治理,促进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二)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受理群众信访事项100余件,均落实七日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坚持检察长接访工作制度,开展检察长接访17件,积极邀请律师参与接待化解矛盾纠纷12件,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践行“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69件审查逮捕、拟不起诉、诉讼监督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针对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信访人,开展上门听证5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国家司法救助37件37人,发放救助金37.47万元。

(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打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积极参与“关爱未来,放飞希望”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6人,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4500元,为2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6万元。联合县教育局、文旅局等部门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入职查询等工作专项检查7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学习等业务培训会1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88次,覆盖师生3.9万余人。拍摄在校学生涉帮信、电信诈骗法治宣传视频5期,联合县法院首次在校园内公开庭审,把反诈宣传搬进校园,切实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大方县做实专门教育促进罪错未成年人矫治见实效》《大方县四度提升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工作质效》《大方县创新数字化司法救助模式为民纾困》经验材料被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和《工作动态》采用。《关于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有关情况的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主动顺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需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坚决扛起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责任,以高度的检察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一)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批捕各类刑事犯罪人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开展自行补充侦查95件,提出刑事抗诉3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纠正。协同市院完成对县司法局、县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线上运行“非羁码”,推动监管设备从有形到无形跨越,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动态云监管”。

(二)民事检察更加精准。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以个案细查带动类案突破,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社会治理类监督案件,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受理生效裁判的监督案件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将涉及款项执行回转。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款项。在全省率先联合县司法局、人社局、妇联等6家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支持起诉的工作办法(试行)》,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该项工作得到最高检宣传肯定。

(三)行政检察更加务实。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1件,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20件、非诉执行类案监督检察建议2件、审判活动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1件。一体化办案参与化解行政纠纷37件,促成其他监督案件实质性化解12件。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乡镇重点执法领域案件评查工作,发出检察建议9件。评查全县行政执法案件403件,梳理各类执法问题20余个,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办理的《刘正秀申请执行行政赔偿判决监督案》非诉执行法律文书获评高检院优秀法律文书、《某村民组诉某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获评省检察院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评为“第二届贵州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为民。始终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等部门对15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检查,立案1件;联合县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工信局对5家煤矿企业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立案审查2件,举行公开听证1件;联合应急管理局开展燃气专项监督调查工作,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益诉讼+绿色金融”,与中国人民银行大方县支行、县银监办出台《检察公益诉讼+普惠金融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辖区赤水河流域6个乡镇18家养殖户提供绿色普惠金融贷款124.5万元,建成标准化堆粪场和化粪池24个;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专题研讨班中专门提及该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高度肯定。《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获中国网2023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获省检察院《检察调研与指导第一辑》采用。

(五)数字检察更加有为。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探索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研发融合履职内部线索移送监督模型,完成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报送,成案37件;通过大数据司法救助模型完成31万条数据比对,碰撞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67条。该司法救助数据模型荣获“贵州省检察机关2023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加强案件管理的智慧研判,对523件案件的办案程序、时限等流程全程监控。扫描、制作电子卷宗788册,公开程序性信息643条,不断提升数字化案件监督管理质效,推动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强化内部监督,筑牢法治政府建设之本

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一抓到底,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在日常,做在经常。

(一)高质量深化检务公开。一是按季度公开主要业务核心数据。制作电子卷宗,公开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二是以公开听证让正义可感可触。组织开展公开听证,网络直播听证,将司法办案晒到群众眼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果,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认知检察。组织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

(二)高标准做好案件质量监管。一是自查、监控、督察并举。即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结时对案件的流程仔细对照检查,防止案件带错出门。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二是对比公示。将案件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数量、类型、占比等制成对比清单,并定期公示。对案件进行内部评查,并进行“三书比对”。三是实行提示单+督办令。充分运用工作提示单、检察长督办令,责令相关部门和承办人限时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纳入考核考评管理。

(三)高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组织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件次,让干部监督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抓在平常。召开“检察正青春 建功新时代”主题座谈会,参加线上、线下各类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综合实训492人次,1名干警提拔到领导岗位、1名干警推荐到乡镇任职、2名干警新任员额检察官,不断凝聚干事创业力量。深化检校合作,与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检察理论质效,9篇典型案例、19篇调研文章、46篇综合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发布。5名同志获省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县检察院荣获贵州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集体,第一检察部通过复核继续认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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