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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 案例③:胡某赡养纠纷、排除妨碍支持起诉案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方检察2023年度典型案例:

胡某赡养纠纷、排除妨碍支持起诉案 —— 多方协同纾民困

案情简介:

胡某(80岁)每月靠抚恤金维持生活,并与聋哑的二儿子等3名残疾人一起居住。2023年4月,原与胡某等人居住在一起的大儿子搬至新建房屋后,为筹资金装修房屋,欲将胡某等人居住的老屋二楼卖给其二弟,因交易未果,遂伙同妻子以通往老宅的道路是其修建为由多次以玻璃、泥土等进行堵塞,使胡某等人不能正常通行。经当地村委会及派出所多次调解出警清除堵塞物后,大儿子夫妇仍反复堵塞道路。为此,胡某向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大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并排除妨碍。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受案后,遂联合当地派出所、法庭等部门上门调解,胡某主动放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诉求,并现场达成了胡某补偿大儿媳6000元后,双方互不干扰通行的调解协议。案件回访过程中,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胡某因生活困难并未给付补偿资金,其大儿子将水泥路砸坏,胡某一家的道路通行问题并未解决。为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工作办法(试行)》,协调当地政府给予支持胡某另行修路通行。经协调,当地政府提供部分修路资金并调配修路用地。同时,检察机关为胡某申请司法救助金6000元。至此,胡某及其家人的通行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案件评价:

在案件办理中,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始终,依托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共同解决矛盾问题。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支持起诉申请人,检察机关应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力度,彰显司法温度。同时,争取多部门紧密协作,一体化履职,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运用好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等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结合办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联合县司法局、人社局、妇联等6家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与有关机关协作配合。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支持起诉的工作办法(试行)》,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了12名因自身能力不足、难以利用诉讼方式解决矛盾和弥补受损利益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了90余名农民工提起诉讼维权,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7万元,以“小切口”推动乡村治理“见大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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