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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 案例②:陈某胜等46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
时间:2024-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方检察2023年度典型案例:

陈某胜等46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协同打击治理,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案情简介:

2018年,陈某聪(在逃)、陈某胜先后偷越国境到缅甸孟波,后二人与他人合伙创建了“久久国际”诈骗公司,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编写话术剧本,开展业务培训,配备作案工具,制定奖惩制度,形成组织严密、结构完整的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根据职能设立了主管、后台、技术、财务、后勤、诈骗小组等部门,组织四川、贵州、湖南等地人员偷渡到该公司,通过“杀猪盘”诈骗手段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诈骗。经审计,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该诈骗集团共诈骗贵州等20余省、市80余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700万余元。该诈骗犯罪集团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通过境外违法犯罪组织“洗钱”处理后,转移至国内,由陈某胜等人的亲友周某彩、胡某英等人通过购房、购车及窝藏、转移等方式予以掩饰、隐瞒。

2022年9月2日,大方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判处陈某胜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百零二万二千元;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判处胡某等39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一百万至三千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周某彩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万至二千元不等。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评价: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顶层涉案人员通常不到案,犯罪跨地域性强,诈骗窝点通常在境外,存在调查取证难、电子数据获取难、证据关联性印证难等侦查取证难点、堵点。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后,围绕案件堵点、难点强化诉前引导,推动全链条打击查处。准确适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相关规定对嫌疑人定罪、批捕、量刑;根据各链条、环节的地位、作用,准确认定犯罪集团的幕后金主、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一般参加人员。对于组织、领导者,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层级较低的一般参加人员,结合其参与时间、涉案金额、获利情况、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况提出适当从宽的量刑建议,全链条惩处了上下游关联犯罪,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事关人民切身利益。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形势,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举办检警同堂培训,联合出台《关于涉“两卡”犯罪案件重点证据指引(试行)》等机制8个,细化取证规范、证据标准、涉案资产查处等,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48人、起诉86人,办理的多个重大有影响电诈团伙案取得显著成效。办理的彭某莲等20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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